[獎學金]107-2學期「大和何溪明優秀清寒學生獎學金」(3/14前向系辦申請)

對象

一、大學1-4年級在學生(不含研究所,限本國籍)。

二、107-1學期學業平均75分以上,且德育成績甲等以上。

三、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:

1.家境清寒並持有政府核發之中低、低收入戶證明者。

2.父、母(或監護人)其中一人重病在身影響家庭經濟收入者。

3.父、母(或監護人)其中一人無工作能力者。

4.單親家庭負教養責任之一方無法撫育者。

5.家庭遇有重大變故,而生活有困難者。

四、須具推薦書 (班導師或對該生熟悉之老師撰文及系主任簽核)。

獎勵

每名10,000元

名額

土木系2名。

檢附證件

官網:http://www.da-ho.com.tw/scholarship?p=12

1、申請書【官網線上填寫基本資料後下載即可自動帶入表格附件一】。
2、自評表【官網線上填寫基本資料後下載即可自動帶入表格附件二】。
3、推薦書:導師及主任推薦簽核。【官網下載附件三】
4、以下證明擇一檢附:
        (A)政府核發之中低、低收入戶證明影本。
        (B)清寒證明
        (C)單親家庭須檢附戶籍謄本影本。
        (D)弱勢家庭或急難救助者之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影本。
        (例:非自願性失業證明、失蹤證明、在監證明、醫生診斷證明書、身心障礙證明...等,視個別家庭狀況而定)。
5.前一學期成績單(與正本相符印)
6.公費生相關證明文件(醫護學系學生需提供)。
7.個人自傳與愛心傳承乙份(內容須親自書寫):內容含家庭背景、成長經歷、目前生活情況...等;簡述說明曾經參與之公益活動或愛心社團,並自述心得與感想,在未來如何將這份愛傳承與回饋。【官網下載附件四】
8.前一學期學習心得報告(約400字,內容須親自書寫):上學期曾領取本獎學金之學生,必須多檢附此項心得報告,否則視同缺件處理。【官網下載附件五】
9.我的承諾:【官網下載附件六】

申請期限

自即日起至108年3月14日(四)止

  • 土木系學生由土木系推薦

同學請注意:獎學金申請表件3月20日由學校統一送件。

相關網址

http://www.da-ho.com.tw/scholarship?p=1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