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教務] 112學年度第2學期一貫修讀學、碩士學位已公告開放申請
*請於113年01月31日(三)前將申請文件送至土木系辦公室*
一、為鼓勵本校學士班優秀學生繼續留在本校攻讀相關系所碩士班,並期達到連續學習之效果及縮短修業年限,請有意願之同學踴躍提出申請。
二、已訂定一貫修讀學、碩士學位辦法之系所如下:
外國語文學系
應用經濟與管理學系
休閒產業與健康促進學系
土木工程學系
機械與機電工程學系
化學工程與材料工程學系
環境工程學系
建築與永續規劃研究所
生物機電工程學系
食品科學系
生物技術與動物科學系
森林暨自然資源學系
園藝學系
無人機應用暨智慧農業碩士學位學程
電機工程學系
電子工程學系
資訊工程學系
人工智慧碩士學位學程
三、學士班學生修畢應修畢業學分達二分之一以上且成績優異者,得於第六學期(第3學年第2學期)公告期間起,向擬就讀之相關系所碩士班提出申請。申請資格及甄選辦法請至各系所網頁查詢或逕洽各系所。
四、符合申請資格之同學,請逕向擬就讀之相關系所提出申請。
〔為維護預研生112學年度第2學期之選課權利,請各系所將預研生錄取名單於112學年度第2學期開學第一週星期五前 送交至教務處註冊課務組,俾利辦理後續學生選課相關事宜〕
請於112年01月31日(三)前,將申請文件(含申請表、歷年成績單、前五學期名次證明、研究與修課計畫及各項有利審查之資料)送至土木系辦公室,以利後續審查,及選課相關作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