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要內容區

[教務] 112學年度第2學期一貫修讀學、碩士學位已公告開放申請

*請於113年01月31日(三)前將申請文件送至土木系辦公室*

 

一、為鼓勵本校學士班優秀學生繼續留在本校攻讀相關系所碩士班,並期達到連續學習之效果及縮短修業年限,請有意願之同學踴躍提出申請。

二、已訂定一貫修讀學、碩士學位辦法之系所如下:

外國語文學系

應用經濟與管理學系

休閒產業與健康促進學系

土木工程學系

機械與機電工程學系

化學工程與材料工程學系

環境工程學系

建築與永續規劃研究所

生物機電工程學系

食品科學系

生物技術與動物科學系

森林暨自然資源學系

園藝學系

無人機應用暨智慧農業碩士學位學程

電機工程學系

電子工程學系

資訊工程學系

人工智慧碩士學位學程

 

三、學士班學生修畢應修畢業學分達二分之一以上且成績優異者,得於第六學期(第3學年第2學期)公告期間起,向擬就讀之相關系所碩士班提出申請。申請資格及甄選辦法請至各系所網頁查詢或逕洽各系所。

四、符合申請資格之同學,請逕向擬就讀之相關系所提出申請。

〔為維護預研生112學年度第2學期之選課權利,請各系所將預研生錄取名單於112學年度第2學期開學第一週星期五前 送交至教務處註冊課務組,俾利辦理後續學生選課相關事宜〕

 

土木系五年一貫修讀學碩士學位辦法   申請表

國立宜蘭大學一貫修讀學碩士學位辦法

請於112年01月31日(三)前,將申請文件(含申請表、歷年成績單、前五學期名次證明、研究與修課計畫及各項有利審查之資料)送至土木系辦公室,以利後續審查,及選課相關作業。

教務處公告:https://academic.niu.edu.tw/p/405-1003-51150,c451.php

 
瀏覽數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