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徵才] 國立宜蘭大學土木工程學系徵聘「專任教師」公告
國立宜蘭大學土木工程學系徵聘「專任教師」公告
一、徵聘職級:專任助理教授(含)以上教師1名。
二、資格條件:
(一)獲國內外大學土木工程學系相關領域博士學位,並具結構工程相關領域。
(二)具英語授課能力。
(三)具產學合作或執行計畫(研究)等經驗尤佳。
三、工作內容:
(一)教學:教授鋼結構設計、鋼筋混凝土設計、結構實驗等相關課程, 並支援土木工程學系(含原住民族專班)之相關課程,並配合EMI(全英語教學)課程需要。
(二)研究與服務。
(三)新聘教師須配合本系課程授課,並應協助學院特色人才培育相關教研工作。
(四)其他本校行政業務及其他事項(如大學社會責任或永續發展)。
四、應徵資料:
(一)必繳資料
1.簡歷(含個人履歷、著作目錄、研究方向、可教授課程與中英文課程綱要說明)。
2.學歷證件影本。
3.重要著作影本(抽印本)或已出版具公信力資料庫論文(請加註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)。
4.具英文授課能力,請提供相關佐證資料或說明。
5.推薦函二封。
(二)選繳資料(無則免附)
1.教師證書影本。
2.現職聘書影本。
3.曾執行過計畫(例:國科會等)或產學合作相關文件。
4.其他有利評審文件。
五、收件截止日:即日起至114年2月7日(星期五)前(郵戳為憑)將上述相關證件資料以限時掛號寄至:260007宜蘭市神農路1段1號國立宜蘭大學(土木工程學系)林威廷主任收(請註明應徵專任教師職級)。聯絡電話:03-9317530、E-mail:wtlin @niu.edu.tw。
六、擬起聘日期:114 年8 月 1 日起聘。
七、備註:
(一)應徵經初審資格符合者,由用人單位擇優通知到校參加面試及英語試教;若應徵者未具有大專合格教師證書,經初審、面試通過,先送外審通過後,方得提報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,經錄取者專函通知。
(二)資料不齊或資格不符者,不予受理(書面資料不退還)。
(三)新進教師獎勵措施:新進教師每學期得申請減授鐘點3小時,到校三年內獲政府機構研究型計畫補助者,每案最高額外補助50%經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