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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徵才] 國立宜蘭大學土木工程學系徵聘「專任教師」公告

國立宜蘭大學土木工程學系徵聘「專任教師」公告

一、徵聘職級:專任助理教授()以上教師1名。

二、資格條件:

()獲國內外大學土木工程學系相關領域博士學位,並具結構工程相關領域

()具英語授課能力。

()具產學合作執行計畫(研究)等經驗尤佳

三、工作內容:

()教學:教授鋼結構設計、鋼筋混凝土設計、結構實驗等相關課程, 並支援土木工程學系(含原住民族專班)之相關課程,並配合EMI(全英語教學)課程需要。

()研究與服務。

()新聘教師須配合本系課程授課,並應協助學院特色人才培育相關教研工作。

()其他本校行政業務及其他事項(如大學社會責任或永續發展)

四、應徵資料:

()必繳資料

1.簡歷(含個人履歷、著作目錄、研究方向、可教授課程與中英文課程綱要說明)

2.學歷證件影本。

3.重要著作影本(抽印本)或已出版具公信力資料庫論文(請加註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)

4.具英文授課能力,請提供相關佐證資料或說明。

5.推薦函二封。

()選繳資料(無則免附)

1.教師證書影本。

2.現職聘書影本。

3.曾執行過計畫(例:國科會等)或產學合作相關文件。

4.其他有利評審文件。

五、收件截止日:即日起至11427日(星期五)前(郵戳為憑)將上述相關證件資料以限時掛號寄至:260007宜蘭市神農路11號國立宜蘭大學(土木工程學系)林威廷主任收(請註明應徵專任教師職級)。聯絡電話:03-9317530E-mailwtlin @niu.edu.tw

六、擬起聘日期:114 8 1 日起聘。

七、備註:

()應徵經初審資格符合者,由用人單位擇優通知到校參加面試及英語試教;若應徵者未具有大專合格教師證書,經初審、面試通過,先送外審通過後,方得提報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,經錄取者專函通知。

()資料不齊或資格不符者,不予受理(書面資料不退還)

()新進教師獎勵措施:新進教師每學期得申請減授鐘點3小時,到校三年內獲政府機構研究型計畫補助者,每案最高額外補助50%經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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