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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公告] 國立宜蘭大學學則(修正2025.01.13)

通  知 

主旨:檢送本校「」修正後全文,請協助轉知所屬學生知悉。

說明:

一、本案業經113年12月25日第54次校務會議修正通過,並於114年1月13日教育部臺教高(二)字第1130062545號函備查。 

二、第四十一條第一項第三款修正條文「學士班學生學退規定」114學年度起實施。

 113學年度第1學期113學年度第2學期,「學士班學生學退規定」適用原條文

 

教務處註冊課務組敬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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